商标与商标之间的战斗
发布人:www.zscq360.com 时间:2013-5-29
商标之间的战斗就是普通商标与驰名商标之间,普通商标只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受到保护,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一般以分类表为准。驰名商标可受到跨类(或群组)保护, 也就是说,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驰名商标也受到保护。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某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就可以在任何商品(或服务)上禁止他人注册或使用。是否在新案子中能禁止他人注册或使用,适用个案例认定原则,取决于该商标的驰名程度、该商标本身的显著性、商品(或服务)的类似关联程度等综合因素来判断。如“长城”在葡萄酒上是驰名商标,但“长城”本身显著性不强,没法禁止他人在服装上注册或使用。如“海尔”本身显著性强,并且驰名度很高,就可以禁止他人在任何商品或服务上注册或使用,也可禁止他人在关联商品(或服务)上注册或使用与其近似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