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混淆并非在后使用人意图攀附他人商标价值,而是其通过大规模的不当促销和宣传活动,导致消费者将在先商标权利人的商品误认为来源于在后使用人或认为两者存在关联性,使合法商标权利人与注册商标之间的特定联系被割裂;法律为商标权利人预留的注册商标使用空间受到侵害或侵占,商标权利人寄予商标拓展市场空间的愿望受到抑制;最终造成商标权利人商誉和企业身份的淹没、弱化,造成商标权利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商标反向混淆中,消费者看到标识后会产生在先商品来源于在后使用人,或者两者存在某种关系的错误联想。
保定商标注册认为这是因为,在后商标使用人往往处于市场强势地位,其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市场控制力对使用类似于他人商标的相关商品实施广泛宣传、促销等商业行为,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并且,在后商标使用人的不当使用行为使该商标具有的知名度越高、在后企业的市场占有程度越高,发生反向混淆的可能性就越大。